全校各级团委、团支部、团员:
根据团浙〔2018〕32号《关于申报2017年度省级先进团委、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员的通知》精神,经校团委考察决定,拟推荐管理学院工商1502团支部和法学院17法研张静同学分别参评2017年度省级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员。
公示期为2018年7月8日至2018年7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7月12日前实名向校团委组织部反映。
联系人:谢晓梅
联系方式:28877140
电子邮箱:zjgsxtw@163.com
共青团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2018年7月7日
附件: 公示附件1:拟推报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