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落实《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团浙〔2016〕37 号)文件精神,根据团中央收缴团费最新要求,现就浙江工商大学2019年度团费收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详见附件通知。
1.本次应缴纳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共6个月的团费,每位团员每月0.2元,每位团员总计1.2元。
2.请各学院于2019年11月29日(周五)前,填写《关于XX学院上缴团费的情况说明》(附件1),由学院团委盖章签字后,连同本学院团费一起上交至学校计财处,备注“xx学院2019年度下半年团费”。并将计财处缴费凭证及附件1纸质稿上交至学活413室。
联 系 人:谢晓梅 阙莉敏
联系方式:28877140 28877137
共青团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