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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大团〔2020〕6号关于上报2020年“希望杯”青年创新项目申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3-23 阅读:次)
摘要  各学院团委、全校青年师生: 根据《“希望杯”青年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浙商大团[2018]21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创新精神,提高在校大学生创新能力,培育一批高质量、高层次的学生科研成果,强化科研育人功能,现将2020年“希望杯”青年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

各学院团委、全校青年师生:

根据《“希望杯”青年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浙商大团[2018]21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创新精神,提高在校大学生创新能力,培育一批高质量、高层次的学生科研成果,强化科研育人功能,现将2020年“希望杯”青年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青年教师和青年学生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

2.青年教师申报者须为本校当前正式在职的教职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0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青年学生申报者须为我校在2021年7月1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博士生)。

3.所有项目申报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不设选题指南,不鼓励青年学生申报理论研究。

2.项目不区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3.项目原则上应在6个月内完成并提交研究成果,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4.青年教师作为申报者的项目合作成员须至少有2位在校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青年学生作为申报者的项目须至少有1校内指导教师。

5.每位申报者只能作为负责人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2个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少于2人(含负责人),不多于5人。

三、申报程序和名额分配

1.项目申报者须填写《“希望杯”青年项目申报书》(附件1)、《“希望杯”青年项目汇总表》(附件2),仅提交电子版。

2.项目申报须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由学院科创组织汇总通过学院团委组织实施选拔后提交。

3.项目实施限额申报,每个学院可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6项。

4.跨学院申报项目,原则上由项目第一申请人向所在学院申报。

5.申报项目评审工作由校团委、青山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最终获批项目数量执行“宁缺毋滥”原则。

四、结题要求和资助

1.获批项目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结题申报,提交结题申请报告和结题成果,成果应为已公开发表成果、授权专利或研究报告,提交资料为文字的成果原则上不超过8000字。

2.项目结题验收将由校团委、青山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项目成果获得公开发表将直接认定为结题合格。

3.项目结题不设延期申请,延期不申报结题视为放弃。

4.结题验收合格项目将一次性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五、其他事项

1.立项申报截止日期:04月10日

2.结题申报截止日期:11月10日

3.联系方式:张华、黄诗铭 654869、680643

4.提交方式:申报和结题工作均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学院+希望杯立项/结题”压缩文件发送至zjgsutw_tech@163.com


附件1:浙江工商大学“希望杯”青年创新项目申报书

附件2:浙江工商大学“希望杯”青年创新项目汇总表


校团委、青山研究中心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