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19年度项目结题验收、2020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和2021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项目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19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验收内容
1.项目结题报告(详见附件1);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成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知识产权情况等);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三)报送方式
请各学院通知并指导本学院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材料,经学院结题验收后,于12月14日(周一)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各类材料电子版完成报送。
1.项目结题报告上传系统
请各学院拟结题团队登陆浙江工商大学教务处网站→左边快速通道下面的竞赛&创新活动网(或直接进入网站,网址:http://124.160.64.114:3080/),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学生登录用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生学号,登陆后可修改密码)→点登录→选择竞赛入口→竞赛列表中选择“浙江工商大学2019年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结题”→以WORD形式上传提交结题报告(需盖章、签字的页面在盖章、签字后拍成照片或扫描成图片并插入WORD),并以“浙江工商大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重命名,例如“浙江工商大学2019R501001+项目名称”。
2.汇总表发至指定邮箱
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填写《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详见附件6),将PDF版本(学院团委盖章扫描件)以及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zjgsutw_tech@163.com。
学校将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参照项目申报书及验收申请报告,对其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等进行检查验收。
二、2020年度项目中期检查
(一)验收范围
2020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验收内容
1.项目中期检查表(详见附件2);
2.项目实施情况;
3.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三)报送方式
请各学院通知并指导本学院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材料,经学院中期检查后,于12月14日(周一)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各类材料电子版完成报送。
1.项目中期检查表上传系统
请各学院拟中期检查团队登陆浙江工商大学教务处网站→左边快速通道下面的竞赛&创新活动网(或直接进入网站,网址:http://124.160.64.114:3080/),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学生登录用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生学号,登陆后可修改密码)→点登录→选择竞赛入口→竞赛列表中选择“浙江工商大学2020年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以WORD形式上传提交中期检查表(需盖章、签字的页面在盖章、签字后拍成照片或扫描成图片并插入WORD),并以“浙江工商大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重命名,例如“浙江工商大学2020R501001+项目名称”。
2.汇总表发至指定邮箱
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填写《202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详见附件7),发送PDF版本(盖章扫描件)以及Word版本至邮箱:zjgsutw_tech@163.com。
三、2021年度项目申报
(一)申报类别、立项数量
2021年遴选申报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的项目若干,项目总数以团省委发布的名额为准。
(二)申报范围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三)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2021年毕业的学生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
2.项目资助采用学生个人或组队向学校申请的方式进行,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且均为在校学生,鼓励专业交叉融合,跨年级组队申报。
3.每个项目均应有1名指导老师,团队指导老师由1-3人组成,指导老师须有中级以上职称。原则上每位指导老师以第一指导教师身份最多指导2个项目(包括2020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立项的项目)。
4.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数限于一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2位)同期参与承担的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参加新的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也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5.已获得往年省新苗立项资格的项目不得以相同的课题重复申报。
6.已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资格的项目不得再申请省新苗人才计划。
7.有明确计划希望参加省级及以上“挑战杯”系列竞赛的项目,在同等情况下,将优先获得立项推荐。
8.申报项目必须是学生的原创作品,不得以教师项目充当学生作品申报。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该院当年所有项目立项资格。
(四)申报程序
1.学生申报,学院选拔。学院通过文本评阅或公开答辩等形式对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选拔,再向学校分别推荐各类项目。
2.学校团委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终审。
3.经公示无异议,或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校团委报送至“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简称“省实施办公室”)。
(五)项目管理
1.省实施办公室将当年度立项项目下达给承担学校,由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公布。
2.项目申报人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对研究项目负全责,组织协调项目组全体成员认真执行省实施办公室和学校的管理办法,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研究的各项任务。
3.学院定期组织专家和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中期或阶段性检查,对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存在问题要高度重视,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不定期向校团委汇报项目的进展情况。省实施办公室和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都将组织专家进行抽查。
(六)报送材料及时间
学院要对报送的作品先做质量审核,其中:每个学院推报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数不超过10个;每个学院推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和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总数不超过6个,其中理工科不超过10个。
1.项目申报书上传系统
请各学院拟申报团队于2020年12月21日(周一)16:00前登陆浙江工商大学教务处网站→左边快速通道下面的竞赛&创新活动网(或直接进入网站,网址:http://124.160.64.114:3080/),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学生登录用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生学号,登陆后可修改密码)→点登录→选择竞赛入口→竞赛列表中选择“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立项”→填写报名信息,以WORD形式上传提交项目申报书(需盖章、签字的页面在盖章、签字后拍成照片或扫描成图片并插入WORD),并以“浙江工商大学+学院+项目名称”命名,例如“浙江工商大学管理学院+项目名称”。
2.汇总表发至指定邮箱
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填写《2021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8),上传PDF版本(盖章扫描件)以及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zjgsutw_tech@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科技部
联系人:张华、谢晓梅、张镇涛
联系电话:654869、626085、19157693642
关于开展我校新苗人才计划2019年度项目结题验收、2020年度中期检查和2021年度申报的通知.doc
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docx
附件2: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docx
附件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5: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6:2019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汇总表.docx